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金洲慈航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 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 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事 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 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