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1-07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