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1-10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启迪科技大厦B座25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要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6,697,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7.0428%。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786,676,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7.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1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2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676,724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
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反对 20,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欧照诚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