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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洲: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1-13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0层101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先生通过通讯方式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91,458,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7.2670%。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786,676,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7.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81,7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5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4,781,7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0,394,290 股,反对 1,064,2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
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717,566 股,反对 1,064,2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446%。

    四、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李泽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