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2022-04-30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2-03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6 号),对本公
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2 月 30 日,你公司债权人安徽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安金融”)与中润博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博观”)签
订《债权转让合同》。中安金融将对你公司的 4.06 亿债权转让给中润博观,合同
包含解除条款,中安金融享有有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2022 年 1 月 7 日,
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债务豁免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告显示
中润博观已享有上述 4.06 亿全额债权并对该笔债权予以豁免。你公司未披露中
安金融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该笔债权转移存在不确定性,债务豁免存在被撤
销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以下简
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
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