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 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金洲 股票代码 00058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山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1017 传真 010-64106991 电话 010-64100338 电子信箱 jzch000587@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聚焦““剥离不良,落实重组、拓展主业”的发展战略,控股股 东为公司积极引进落实重组项目,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加工批发业务,黄金珠宝业务基本停滞,主要是对以前年度生产成 品或发出商品本年度进行确认收入,少量业务由厦门金洲向供应商采购现货并销售。公司持有东莞金叶珠 宝100%的股权被司法拍卖,过户登记已办理完毕。 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 1-12月销售情况 单位:元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零售业务 47,643,973.84 46,010,283.33 3.43% 批发业务 51,671,045.11 49,836,143.22 3.55% 合计 99,315,018.95 95,846,426.55 3.49% 2021年1-12月采购情况 项目 采购模式 采购量 占比 采购金额 (元,含税) 黄金(克) 现货 401,998.25 95.18% 150,916,433.83 白银(克) 现货 0.00 工艺品类(件) 现货 3,834.00 4.82% 7,641,890.59 珠宝首饰(件) 现货 0 合计 405,832.25 100.00% 158,558,324.4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减 总资产 1,087,639,176.79 5,242,408,950.73 -79.25% 22,298,022,37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2,040,958.75 337,861,218.61 -153.88% 276,913,816.33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99,325,393.18 377,949,987.43 -73.72% 4,233,894,76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5,012,755.59 45,084,844.37 -3,482.54% -6,276,824,91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53,017,783.20 -3,793,070,472.76 27.42% -6,275,611,703.7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3,188.79 -762,524,490.46 98.07% -783,103,03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02 -3,700.00% -2.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02 -3,700.00% -2.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7.40% 14.67% -1,972.07% -183.2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5,964,229.16 1,386,715.34 56,266,490.61 5,707,958.07 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804,580.17 -300,839,797.58 -122,190,663.01 -1,010,177,71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0,975,742.77 -302,978,153.21 -123,882,444.22 -2,175,181,443.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8,146.74 -3,499,442.18 -5,684,841.97 -10,477,051.3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普 年度报告披露日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通股股东总 33,681 前一个月末普通 30,384 复的优先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 优先股股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37.04% 786,676,724 452,953,020 冻结 786,676,724 有限公司 人 中融(北京)资管 -杭州银行-中海 其他 9.39% 199,412,750 199,412,750 晟融(北京)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盟科投资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8.59% 182,410,654 182,410,654 质押 182,410,654 公司 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93% 62,220,674 62,220,674 公司 罗惠忠 境内自然人 1.85% 39,359,176 赵舒起 境内自然人 1.62% 34,307,892 章建新 境内自然人 1.47% 31,258,571 缪江洪 境内自然人 1.45% 30,736,500 谢伟 境内自然人 1.36% 28,780,506 新疆袋鼠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袋鼠优选成长 1 其他 1.27% 26,900,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行动人关系;中融(北京)资管-杭州银行-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明 与盟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项 1、豁免公司债务10.05亿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厦门中润博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博观”)和丰汇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分别发来的《债务豁免通知函》,两通知函合计有效豁免公司债务10.05 亿元人民币。 2、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被法院司法拍卖 根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91 执恢 561 号之二),广 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委托京东司法拍卖服务平台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金 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公开变卖,2021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谷粒谷粒开发有限公司以 1,300,000.00元最高价竞得。2021 年12月24 日,公司向深圳市谷粒谷粒开发有限公司移交了东莞市金叶 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证照及账册等资料后,公司丧失了对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2021年不再合并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金洲慈航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为证监立案字 0392021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朱要文先生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4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06号),因其涉嫌证券市场操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要文的调查,其已辞去公司任职。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果仍存 在不确定性。 4、控股股东九五集团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的(2020)粤破终9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控股股东深圳前海 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具备一定重整价值和可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03号之一民事裁定;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朱要文对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二、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出现“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 条之(一)、(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已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因 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 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7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但因公司2021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实施新规下的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账户为公司大多数账户(含基本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2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详见《公司股票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22-010); 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详见2021年9月17日《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及进展公告(编号:2021-117、 121)。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若上述调查结论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第9.5.2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 相关风险警示公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