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2-08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5 号)(下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
涉嫌违法的事实,如果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为负,进
而可能导致 2020 年末、2021 年末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
果 2020 年末、2021 年末两年净资产不连续为负,则公司股票可能不触及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
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
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
2、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 经审
计后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第 9.3.1 条之第(一)、
(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
值,或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
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股票可能存在面值退市风险:2022 年 11 月 24 日、25 日、28 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
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
交易触及上述条件,则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是否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
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期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5、因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情形,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2022)》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6、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披
露,公司、子公司(含原子公司担保事项)作为被告案件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
金额总计 199,555.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204.10 万元绝对
值的 1,096.21%。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注意股票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7、公司控股股东已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公司存在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卖后发生控股股东变动的风险。
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公告》(编号:
2022-06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洲, 证
券代码:00058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 日、5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5 号)。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详见同日披露的《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
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22-078、079),公司将持续关注
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