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3-01-20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蔡可青先生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2、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蔡可青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蔡可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蔡可青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
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
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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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证券代码:000589
法定代表人:黄舸舸
董事会秘书:蒋大坤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邮政编码:550201
电话:0851-84767826
传真:0851-84763651
电子邮箱:dmc@gtc.com.cn
网址:www.gztyre.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可青,其基本情况如下:
蔡可青:男,1976 年 9 月出生,1998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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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硕士,律师。曾任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贵州贵阳)副主任,贵州富迪律
师事务所(贵州贵阳)合伙人、副主任,贵州元朗律师事务所(贵州贵阳)合伙人、
副主任、专职律师。现任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专职律师,公司独立
董事。担任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有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运行检修分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贵州元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南交通科
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法律顾问。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
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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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本人
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
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收件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50201
电话: 0851-84767251、84767826
传真:0851-847636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文件送达后,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
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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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附件: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蔡可青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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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
可青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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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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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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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做出投
票指示。该提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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