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3-01-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轮胎”)于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贵
轮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就“贵轮转债”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已于2023年1月11日发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贵
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1月18日发出更新后会议通知
(更正会议召开形式)。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扎佐厂
区办公楼三楼
(三)会议召开形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审议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以下午3:00时交易时间结束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贵轮转债”的未偿还的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
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
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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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
4、受托管理人
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本次债券有
表决权的债券张数4,832,419张,代表的本次债券本金总额共计483,241,900.00元,
占本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的26.85%。公司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贵轮转债”2023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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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之签字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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