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8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2022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运营管
理进行全面监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
(一)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
案》;
9、审议通过《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07)已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33)已刊登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四)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
并购贷款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47)已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算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50)已刊登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审阅各项报告,以现场巡视、人员访谈、沟通会等方式对董事
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况和经营班子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
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基本执行了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原
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内控管理力度、加强了风险控制能力。截至报
告期末,未发现现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情况,审核了
公司的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它文件,同时对各子公司财务情况也进行
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了《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
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应
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发现内幕交
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古汉医药发生的业务属日常经营所需。
中药公司、古汉医药各自发挥拥有的资源优势,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形成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
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有利于公司新市场拓展及增加市场占有
率,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且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在湖南省,由多家非关联经销
商代理销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同意该事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
(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科学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且得到了严格地
遵守和执行。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具体体现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
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改进,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到位,公司定期开展对内审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九)公司监事会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检查了公司
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
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
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依法行使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