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 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人选进行 了审核。 1、本次换届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人员,大多在公 司长期任职,对公司的经营及行业非常熟悉并有非常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拟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证监会授权的独立 董事培训,并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3、同意将该提名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