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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 君 阁: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2-04-12  

						静昇律师事务所
JING SHENG LAW FIRM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朱磊律师、赵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12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09:30 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执业精神,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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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经公司董事会 7 届次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召开的。

      2、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 15 日即 2012 年 03 月 1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重庆桐君

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编号:2012-06,向全体股东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等内容,并在巨潮网站上详细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09:30 按照公告公示日期如期

召开,由董事长王小军主持。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会议通知的

时间、方式和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帐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凭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1381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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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出席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采取记名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监票人监票及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

     2、《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表决情况如

下:赞成票1381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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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聘请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

票 1381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2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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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赞成票 13815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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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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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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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陈鹏飞




                                              律   师:朱   磊




                                              律   师:赵   起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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