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君 阁:独立董事意见2013-07-26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桐君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重庆证监局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13年上半年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经营性资金
往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资金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集团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多为持
续担保或同一抵押物因为变换贷款银行而进行的担保,其存在的风险
较小。我们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
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加强信息公开披
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 任红、伍斌、李豫湘、程源伟、杨明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