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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 君 阁: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4-04-18  

						静昇律师事务所
JING SHENG LAW FIRM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廖东锋律师、赵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14

 年 04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执业精神,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

董事会秘书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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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经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召开的。

      2、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庆桐君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04 月 17 日下午 14:30 按照公告公示日期如期

召开,由董事长袁永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会议通知的

时间、方式和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帐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凭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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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25 人,代表股份 8,987,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数 136,878,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4%。

      2、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出席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采取记名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监票人监票及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

反对票 560,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8%,弃权票 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 0.00% 。

    表决结果: 通过

    2、《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

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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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通过

    3、《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

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4、《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

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5、《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

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6、《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

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7、《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

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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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赞成票 8,426,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3.76%,反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6.01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 0.23 %。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8.01《关于增补黎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41,211,659股。

       表决结果:通过

       8.02《关于增补蒋茜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41,211,65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1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1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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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12、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13、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太极集团涪陵制药

         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

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 8,426,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3.76%,反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6.01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 0.23 %。

    表决结果:通过

    14、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股份有限公司为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

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 8,426,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3.76%,反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6.01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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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通过

    15、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桐君阁西部医药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

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 8,426,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3.76%,反对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6.01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 0.23 %。

    表决结果:通过

    16、      《公司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 136,878,000 股在表决

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 8,426,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3.76%,,反对票

560,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6.24 %,弃权票 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 0.00 %。

    表决结果:通过

    17、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18、      《关于增补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45,30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99.62 %,反对

票 539,9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0.37        %,弃权票 20,961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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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有表决权的 0.01% 。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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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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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廖东锋

                                                          `

                                                律   师:廖东锋




                                                律   师:赵起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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