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 独立意见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 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变更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因原财务总监陈川先生因工作变动而辞去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聘任陆晔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审阅陆晔 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没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陆晔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条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 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伍斌 任红 程源伟 杨明 李豫湘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