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君 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1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4-42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的
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上述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七项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
情况请见 201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明确“对联营企业或合营
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
整法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元)
将在“长期股权投 项目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资”核算的股权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并) 5,041,000 5,041,000
资,追溯调整至“可 长期股权投资(合并) - 5,041,000 - 5,041,000
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母公司) 500,000 500,000
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500,000 -5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金额产生影
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上半年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
生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
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3、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
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