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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 君 阁: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5-10-08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公司”)拟以合
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太阳能公司 100%股份(以下
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桐君阁以向太
阳能公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太阳能公司
全体股东和指定第三方将取得的置出资产加上人民币 3 亿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
受让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所持桐君阁股
份。在资产交割过程中,由太阳能公司全体股东委托桐君阁将置出资产直接交付
给太极集团。太阳能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以及太阳能
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

    在上述资产重组前,桐君阁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出资成立重庆市金科金融保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9 日,经桐君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参股重庆市金科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重
庆市金科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524 万元参股重庆市金科金
融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保理公司),占金融保理公司注册资本 1.59%、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出资 524 万元参股金融
保理公司,占金融保理公司注册资本 1.59%。2015 年 5 月 21 日金融保理公司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
    重庆市金科金融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
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帐担保;客
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及相关咨询服务;再保理业务;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转让、承
销;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2、出资成立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9 日,经桐君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参股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重
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476 万元参股重庆市金科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公司),占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 1.59%、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出资 476 万元参股商业
保理公司,占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 1.59%。2015 年 2 月 9 日商业保理公司已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

    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
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金融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与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或拟出售资产均
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均无需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