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君 阁:独立董事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11-13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重庆
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
相关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收到《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重庆桐
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我们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定华 杨安勤
夏 峰 彭 珏
李厥庆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