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桐 君 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6-02-19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桐
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向中国
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申请使用中长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和中节能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的
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认
为:
       公司使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
持续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按照公司下属子公司评级与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公司评级发行中期票据时的融资成本公允价格的差值向节能集团缴纳增
信费用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向中国
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申请使用中长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和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和中节能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关于<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定华、彭珏、杨安勤、李厥庆、夏峰

                                                         2016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