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桐君阁 公告编号:2016-25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如出现否决议案,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否 决的议案名称。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变 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4:30 于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永红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取消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重庆桐君 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7 人,代表股份 705,993,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5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502,300,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203,692,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486%。 8、 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拟 任监事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60%;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 231,027,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31%;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60%;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 231,027,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31%;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5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59%;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40%;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同意 231,02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31%;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曹华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48,211,84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1.8156%。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3,980,76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87%。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2)选举王利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72,444,30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5.248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8,213,22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45%。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3)选举宋爱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72,439,308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5.2473%。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8,208,22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223%。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4)选举张会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72,459,30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5.2501%。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8,228,22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310%。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5)选举卜基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75,174,83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5.634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0,943,74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026%。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6)选举陈中一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75,174,83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5.634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0,943,74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026%。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5、《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86,312,41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7.2123%。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2,081,3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83%。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2)选举黄振中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86,325,31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7.2142%。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2,094,2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138%。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3)选举李岳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86,310,31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7.2121%。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2,079,2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74%。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6、《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选举许耕红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86,316,01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7.2129%。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2,084,9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98%。 ③表决结果:该监事当选。 (2)选举王希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86,316,01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7.2129%。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2,084,9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98%。 ③表决结果:该监事当选。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授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47%;反对 743,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5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1,018,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1%;反对 74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8%;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17%;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7,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09%;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6%;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7、《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09%;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83%;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6%;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9%;弃权 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8、《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5,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8909%;反对 770,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1091%;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6%;反对 770,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23%;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9、《关于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申请使用中长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 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 能环保集团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 474,231,085 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31,021,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6806%;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3169%;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25%。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1,021,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08%;反对 73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9%;弃权 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0、《关于公司和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 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 能环保集团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 474,231,085 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6676%;反对 764,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 0.3299%;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025%。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 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