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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2016-04-19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6 - 37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 59 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为下属公
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7.5556 亿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 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0
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
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6 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情况,对 2016 年度下属公司需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进行了预
测分析,提出了 2016 年度担保总额按业务板块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
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
司拟在 2016 年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016 年预计新增担保净额 35.77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25.05
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10.72 亿元,预计 2016 年期末担保余额 93.33
亿元:
     1、2016 年预计担保增加额 59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44 亿元,产业链板块 15
亿元;
     2、2016 年预计担保减少额 23.23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18.95 亿元,产业链
板块 4.28 亿元。
     各业务板块本年担保增加额 59 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本年预计增加额(亿元)

                                注1
                     电站业务                                            44.00

                                       注2
            组件生产业务(镇江公司)                                     15.00

                             注3
                      合计                                               59.00

    注 1:新增的电站项目公司目前资本金为投资额的 20%-30%,所以大部分电站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注 2:镇江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 70%。

    注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 62.1857 亿元,总资产 227.3721 亿元,预计 2016 年末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0%,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合并总资产的 3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 30%,公司为子

公司新增的担保,将达到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新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影响原有已经批准仍在履行的担保事项。

     (二)相关授权
     1、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业务板块之
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和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
     2、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后,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在批
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
件,并且在下一年股东大会未批准新的担保额度议案之前,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上
一年批准的未使用完的担保额度,待新的担保额度议案批准后,追认到新的担保
额度内。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实施。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 59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7.5556 亿元,占公司经
审计净资产 62.1857 亿元的 92.55%。
    本公司担保余额全部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新增担保
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