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 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 有效的监督。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根据缺陷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 价,均未发现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和审议程序均合法 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活动的正常运行,有效地控 制了经营风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