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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3-18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1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 55 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为下
属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7.46 亿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 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
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
司拟在 2017 年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017 年预计新增担保净额 46.04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27.29
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18.75 亿元,预计 2017 年期末担保余额 103.5
亿元:
    1、2017 年预计担保增加额 55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35 亿元,产业链板块 20
亿元;
    2、2017 年预计担保减少额 8.96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7.71 亿元,产业链板
块 1.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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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业务板块本年担保增加额 55 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本年预计增加额(亿元)

              电站业务注 1                          35
            组件生产业务注 2                        20
                合计注 3                            55
    注1:电站业务为公司本年度拟新增电站项目,拟新增电站项目公司目前尚
未成立,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均为投资额的20%-30%,因此大部分新增电站项目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或超过70%。
    注 2: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目前
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 70%:
    (1)镇江公司简介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新区北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姜利凯;
    注册资本:35,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光
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
安装施工;光伏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灯具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引进、技术转让;与以上业
务相关的产品、设备原料的进出口;承接电力工程专业;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承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实验示范科普基地的工业旅游。
    镇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镇江公司94.44%股权。
    (2)镇江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61,668.8万元,负债总额268,718.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2,851.9万元),净资产92,950.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60,038.6万元;利润总额17,528.0万元,净利润14,930.0万元。
    注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15.21亿元,总资产297.68亿元,2017
年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2
50%,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3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30%,公司为子公司新增的担保,
将达到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新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影响原有已经批准仍在履行的担保事项。
    (二)相关授权
    1、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
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使用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和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后,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在
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
文件,并且在下一年股东大会未批准新的担保额度议案之前,公司可以继续使用
上一年批准的未使用完的担保额度,待新的担保额度议案批准后,追认到新的担
保额度内。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还需要提
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 5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7.46 亿元,占公司经审


                                   3
计净资产 115 亿元的 49.97%。
    本公司担保余额全部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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