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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3-3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经营组织架构。按照《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

会的召开、提案审议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2、战略管理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其作

为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人才理念,倡导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制

定了各级岗位对应的薪酬制度,确保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力求体现现代企
业薪酬制度的按岗付酬、以岗定薪,按业绩和贡献付酬的原则,鼓励员工工作的

自觉性和创造性,让每名员工都关心企业的发展,享受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成果。

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牢记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履行节能减

排、环境保护、绿色开发的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操作规范、应急预案,包括:《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考

核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奖励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

法》、《火灾应急预案》、《人身伤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

信息应急上报制度》等。

       5、企业文化

       公司以“提供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使命,为实现

“创新、发展、诚信、共嬴”的企业价值和“保持国内最大太阳能电站投资运营

商地位,打造集产品制造、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和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太阳能利用

优秀企业”的企业目标,号召全体员工践行“拼搏奉献、求实创新、雷厉风行、

团结协作”的阳光精神。公司为加强团队建设,提出了“沟通、信任、支持、奉

献”的团队理念。

       6、采购销售业务

       公司运维采购中心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对下属公司采

购销售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招标时组成招评标委员会,

遴选符合条件的竞标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工程招

标。

       公司制定有《供应商开发认证管理规定》、《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项目
招标管理办法》、《招投标文件管理制度》等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并且公司指定了

长期的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招标采购程序合规,结果最优。

     下属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目前部分

销售回款周期稍长,为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工作,

同时改进信用政策,降低新增应收账款额度和回款周期。

     7、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指导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基建管理考核办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

补充协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光伏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审

批流程》、《光伏电站(科技大棚)项目作业指导书》、《下属子公司建设资金支付

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考核办法》等基建管理相关的制度,明确了基建

管理质量、进度、资金、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监理考核等各环节的流程,确保

公司电站建设高质量、高可靠性。

     公司部分子公司存在少数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暂未竣工决算的情

况。公司总部积极督促相关子公司尽快完成竣工决算。

     8、研究与开发

     公司在硅晶体加工、电池片制造、组件装配及系统应用方面拥有多项核心

技术。研发中心制定了《科技创新管理规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知识

产权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验收办法》、《科技创新奖励办

法》《科技创新奖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并给予

研发成果适当的激励措施。

     9、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财务报告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

办法、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内部牵制
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编制、审核及对外

提供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流程。同时充分利用财务报告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定

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对分析报告中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整改落

实,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上级公司反馈落实情况。

     10、资金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完善严格的资金授

权、批准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

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

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的管理

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监控和日常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公司通过资金计

划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1、担保业务

     公司依法制定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

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事项等,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

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

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风险。

     12、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并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应岗位

负责资产请购、入库验收、资产使用、日常维护、资产报废、档案管理等各环节

的具体事宜,确保了资产的购置合理、使用安全。镇江公司根据制造业企业特点

制定了完善一系列仓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物资的出入库及统计,定期盘点,保

证物资的安全。
     目前农光互补项目中部分农业资产尚未完全利用,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农业
资产利用率,提高农业产品收益率,使农业成为公司新的增长板块。
     13、法律事务

     公司实行重要决策法律审查制度,重要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机构决策之前,

主办机构应当根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将重要决策事项交由法律事务部进

行法律审查。重要决策,是指涉及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以及

重组改制、重大投融资、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产权(股权)变动、对外担保、

知识产权等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下属公司工商注册、

变更办理流程》、《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组织

机构、职责和权限、内容与要求等,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起诉应诉管理、授

权委托管理的规范合理、风险可控。

     14、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有明确的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另外,公司每周召开经营例会,由各部门通报各项业务的运行情况以及最新信息

传达、保障了重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公司积极加强内外部信息保密工作与信息披露的管理机制,保障内部信息

传递及时、安全可靠,防止商业机密外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避免内部消息在对外报送前泄露,在资本市场上给

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同时保证企业信息披露及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5、信息系统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管

理制度和机制,对IT运行维护、一般系统安全包括账户ID、密码认证机制、系统

日志审核、系统开发与变更、数据备份等实行有效的管理,通过对各系统的定期

巡检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

     公司制定了的《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OA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视
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办公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办公网络及计算机

设备操作规程》等计算机与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并由专人定期管理和维护,保证

了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16、内部监督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置的公司内部的权利机构,治理层与经理层

之间权责分明、各司期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事会充分履行了对

风险的监督和控制职责。

     公司审计部及各业务部门是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常设机构。审计部主要负

责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目标等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

行维护、更新及优化,并通过自查自纠、自我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专项监督。审计部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开展对财务收支、

经营绩效、经济责任、技改工程管理、投诉舞弊案件及合同审计等专项检查。当

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发生重大调整时,审计部对高风险重要业务

领域和事项组织专项审计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3%;或超过利

润总额的5%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小于资产总额的

3%;或超过利润总额的3%小于利润总额的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

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

现重大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⑤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决策严

重失误,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

    ⑥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

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大于等于最近一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的净资产总额的3%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1%而小

于3%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②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

    ③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

注;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未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

重大负面影响;

    ⑥20%的子企业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混乱;

    ⑦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曹华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