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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9 - 1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

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需根据上述准则的变化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 号

通知中的规定执行,以及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

    2、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

    3、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资产负债表中“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

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

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

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

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