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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9 - 2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七        (十二)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七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连续 1 年内购       (十三)审议公司在连续 1 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合并总资产 30%的事项;            审计合并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绝对值 5%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十七)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八        (十七)审议批准本议事规则第八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外);                                外);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八)审议公司因《公司章程》

门规章、《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在召 点为:本公司住所地、办公地或股东大

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视需要提供网络或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席。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

的,视为出席。公司为股东大会提供网 于股东参加。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

络投票时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 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

明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股东可以亲自 供便利。股东大会应该给予每个提案合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 理的讨论时间。

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股东可以本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

表决权。                             他人投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五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清算;                               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 30%的;           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七)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本公司股份;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六条 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第五十六条 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

和监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如下:         和监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如下:

    (一)公司董事侯选人和监事候选       (一)公司董事侯选人和监事候选

人在董事会、监事会与持有公司发行在 人在董事会、监事会与持有公司发行在

外有表决权股份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 外有表决权股份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东协商后,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 股东协商后,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

有不同意见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有不同意见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根据本章程的规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以股东大会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和 定以股东大会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和

监事侯选人。                         监事侯选人。

    (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       (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票 1%以上的股东推荐,由董 司已发行股票 1%以上的股东推荐,由董

事会、监事会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以股东 事会、监事会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以股东

大会提案的方式提名。有不同意见的单 大会提案的方式提名。有不同意见的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以股东大会提 东可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以股东大会提

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侯选人。         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侯选人。

    (三)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三)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会召开前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董事、监事职责。                     董事、监事职责。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以上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表决。

    本次修订还需要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