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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9-03-29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了覆盖公司各
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情况以及公司情况的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公司近期发现三级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下称“酒泉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该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的执行监督需要更加有效,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需要加强。公司要进一
步完善内控细则,加强监督落实,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
根据缺陷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发现一个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需要在后续的
工作中进行改进。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
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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