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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4-18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

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阳能科技公司”)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对

外担保为公司对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累计余额为 88.84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5.97%。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告了《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

担保风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3、2019-68),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余额不包括该笔金额。)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 亿元。
    ●太阳能科技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 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

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

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拟在 2020 年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020 年预计新增担保净额 27.5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18.86 亿

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 8.64 亿元,预计 2020 年期末担保余额 116.34 亿

元:

    1. 2020 年预计担保增加额 40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25 亿元,产业链板块 15

亿元;

    2. 2020 年预计担保减少额 12.5 亿元,其中电站板块 6.14 亿元,产业链板

块 6.36 亿元。

    各业务板块本年担保增加额 40 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本年预计增加额(亿元)

                 电站业务注 1                          25

            组件生产业务注 2                           15

                   合计注 3                            40

    注1:电站业务为公司电站项目,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均为投资额的20%-30%,

因此大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或超过70%。

    注 2:组件生产业务板块指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镇江公司”),组件生产业务板块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本次新
           被担              最近一期     目前              上市公司最     是否关
                   持股比                          增担保
 担保方    保方              资产负债     担保              近一期净资     联担保
                     例                             额度
                                 率       余额                 产比例

公司、以

 及太阳    镇江                           6.42
                   94.44%     78.88%              15 亿元      11.14%         否
 能科技    公司                           亿元

  公司

    (1)镇江公司简介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新区北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菁楠;

    注册资本:35,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光

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

安装施工;光伏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灯具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引进、技术转让;与以上业

务相关的产品、设备原料的进出口;承接电力工程专业;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承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实验示范科普基地的工业旅游。

    镇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太阳能科技公司持有镇江公司94.44%

股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镇江公司5.56%的股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

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镇江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截 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 ,镇 江 公 司资 产 总 额 240,392.39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189,617.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88,185.29万元),净资产50,774.73万元,实
现营业收入154,397.82万元;净利润-18,510.15万元。

    (3)镇江公司主要的金融机构融资债权人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镇江公司主要金融机构融资债权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融资金额合计51,425.79万元(包括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经查询,镇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注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34.67亿元,总资产374.50亿元。2020

年末,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30%;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

技公司为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担保的金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

资产的30%,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人民币。

    新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影响原有已经批准仍在履行的担保事项。

    (二)相关授权

    1. 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

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对象为公司或太阳

能科技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和新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 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 12 个月之内有效,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在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

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

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 4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88.84 亿元,占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 134.67 亿元的 65.97%。

    本公司担保余额为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告了《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风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2019-68),除此之外,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最

大价值服务的。本次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

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

围内。

    六、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