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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20-11-2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
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节能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中节能太阳能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作用,进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为股东带来更
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二)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
使激励计划与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紧密结合。
    (三)考核对象



                           1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范
围包括所有接受股票期权激励授予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
作;
    (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
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指
导与监督;
    (四)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
责考核数据的搜集、提供及过程监督,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
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公司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的业绩条件:
    (1)公司 2019 年度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5.36%;
    (2)公司 2019 年度 EVA 完成国有控股股东考核要求;
    (3)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11 亿元。
    预留期权授予的业绩条件:
    (1)公司 2019 年度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5.36%;
    (2)公司 2019 年度 EVA 完成国有控股股东考核要求;

                              2
         (3)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11 亿元。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
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
 考核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指标
          公司 2021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2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3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
总资产
          低于 5.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低于 5.6%, 且不低于对标企    于 5.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报酬率
          75 分位值。                   业 75 分位值。               分位值。
EVA       △EVA 为正                    △EVA 为正                   △EVA 为正
营业收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入复合    2021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对
增长率    对比基数不低于 7%,且不低于   对比基数不低于 8%,且不低    比基数不低于 9%,且不低于对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标企业 75 分位值。


         预留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

 考核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指标
          公司 2021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2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3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
总资产
          低于 5.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低于 5.6%, 且不低于对标企    于 5.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报酬率
          75 分位值。                   业 75 分位值。               分位值。
EVA       △EVA 为正                    △EVA 为正                   △EVA 为正
营业收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入复合    2021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对
增长率    对比基数不低于 7%,且不低于   对比基数不低于 8%,且不低    比基数不低于 9%,且不低于对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标企业 75 分位值。



         如预留期权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授权,则各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按照上表标准执行,否则以首次授予期权各业
绩考核年份的下一会计年度作为预留期权的业绩考核年份,即预
留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


                                                3
考核指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标
           公司 2022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3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   公司 2024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
总资产
           低于 5.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低于 5.7%, 且不低于对标企    于 5.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报酬率
           75 分位值。                  业 75 分位值。               分位值。
EVA        △EVA 为正                   △EVA 为正                   △EVA 为正
营 业 收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入 复 合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对
增长率     对比基数不低于 8%,且不低    对比基数不低于 9%,且不低    比基数不低于 9%,且不低于对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标企业 75 分位值。


      如果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
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1.考核内容
      公司倡导高绩效导向的文化,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和价值
观进行评价,促进公司与考核对象绩效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2.考核项目与指标
      对于公司本部与所属子公司激励对象,依据内部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并按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划分
行权比例,个人年度绩效结果等级分为四档:A(优秀)、B(良
好)、C(合格)、D(不称职)。
      公司业绩满足本激励计划行权业绩指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
准予分期行权。激励对象期权行权数量与个人绩效评价挂钩,按
照激励对象所适用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年
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年相应的行权比例。年度绩效
考核为 B 级及以上的行权比例为 100%,年度绩效考核为 C 合格)
的行权比为 80%,年度绩效考核为 D 的不予行权。激励对象为公
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满足国有控股股东任期考核要求,完成
任期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予以 100%行权,否则按完成任期考核目
                                               4
标要求的百分比予以行权。向公司领导班子人员授予的股票期
权,应保留不低于授予总量的 20%至授予股票期权时所处任期考
核合格(民主评议得分 80 分以上)后行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出现违纪违法情形时,股权激励授予和行权按照《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和薪
酬管理挂钩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考核流程
    (1)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2)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根据
被考核人年度工作业绩情况及行为表现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被
考核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
核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4.考核结果管理
    (1)在股票期权授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等级为 D 的激励对象不能参与当期股票期权的授予;
    (2)在每一生效年度,当公司经营业绩满足当期股票期权
生效业绩条件时,个人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与股票期权实际可
行权数量的比例关系如下:
 个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可行权
额度;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作废处理。作废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统一注销,不得在任何情况下行权。
    (3)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5
    考核期内如遇到重大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影响被考核
人工作业绩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考核结果进
行修正。
    (4)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人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考核结束后向被核人反馈
考核结果。
四、附则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
订。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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