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1-23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中节能太阳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三、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名单一致,与公司2020年12月2日披露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一致。
四、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
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21年1月22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以 2021 年 1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40 万
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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