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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4-21  

                                        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太阳G1      债券代码:112876.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
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年2月21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3号文)核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
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9年3月18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
详情如下。

    1、债券名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9太阳G1,112876.SZ。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简称为“19太阳G1”。

    4、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规模为5亿元。

    5、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
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
存续前3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
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3月18日。

   7、付息日

    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
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债券持有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

    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重大事项

    1、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发行人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019年3月29日在《2018年年度报告》“二十、公司
子公司重大事项”中进一步披露了上述事项的相关情况,2019年4月8日披露了《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19〕第54号答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27),2019年8月22日、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违规
对外担保风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3、2019-68);2020年4月18日
发行人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中披露
了发行人三级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酒泉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涉及的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2020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风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近日,酒泉公司收到《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
)甘09执恢11号),根据该通知,申请人执行人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
称“比亚迪公司”)已书面确认酒泉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和解协议内容,未发生任
何违约情形,至此,比亚迪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京仲裁字第1898号仲裁裁
决一案已结案。

    2、后续措施及影响

       (1)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结案处理后,酒泉公司违规担保及
涉及诉讼的事项已经解除。

       (2)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2019年半年度对酒泉公司上
述案件涉案的76,388,654.14元确认了预计负债(详见发行人披露的《2019年半
年度报告》)。根据本次结案情况,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76,388,654.14
元。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