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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2-6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5,635.55 万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 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1,117,981.67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1,739,783.6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9,378,197.98 元。以上募集资金 2022 年 7 月 18 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124,004.18        110,100.00
 2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4,292.70          9,800.00
 3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20,565.54         18,700.00
 4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75,172.51         69,000.00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
 5                                                            24,728.19         22,400.00
       光互补发电项目
 6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44,884.54         40,000.00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
 7                                                            44,758.13         41,700.00
       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
 8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74,545.60         69,400.00
 9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43,627.58         38,900.00
 10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        180,000.00
                         合计                                646,578.97        6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 至 公 告 日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72,000,000 元 , 余 额
 5,000,654,135.47 元。

        (四)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2]0011553),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后)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61,990.05 万元。公司本次
 拟使用 募集资 金置 换预先 已投 入募集 资金 投资项 目的 自筹资 金的 金额为
 55,635.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审批后至2022
                                            募集资金承                          拟置换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年6月30日止以自筹
                                            诺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董事会审批后至2022
                                         募集资金承                        拟置换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年6月30日止以自筹
                                         诺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1       300 兆瓦光伏复合     124,004.18 110,100.00            14,703.40    13,907.12
        发电项目
        中节能敦煌 30 兆
2       瓦并网光伏发电项     14,292.70    9,800.00            10,395.55     7,723.44
        目
        中节能贵溪流口
3       50MW 渔光互补光伏    20,565.54   18,700.00            14,329.66    14,052.25
        电站项目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
4                            75,172.51   69,000.00               503.02            -
        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酒
        泉)发电有限公司玉
5                            24,728.19   22,400.00            14,524.69    14,092.47
        门 50 兆瓦风光互
        补发电项目
        中节能崇阳沙坪
6       98MW 农光互补光伏    44,884.54   40,000.00             3,060.68     2,744.97
        发电项目
        中节能(监利)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中
        节能荒湖农场
7                            44,758.13   41,700.00             3,398.18     2,818.08
        200MW 渔光互补光
        伏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
8                            74,545.60   69,400.00               470.72       100.00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永新芦溪
9       100MW 林光互补光     43,627.58   38,900.00               604.15       197.22
        伏发电项目

           合计              466,578.97 420,000.00            61,990.05    55,635.55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
限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55,635.55 万元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损害股东利益。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
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 55,635.5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
民币 55,635.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中节能太阳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2]0011553),认为:太阳能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太阳能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太阳能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要求,中金公司对此次置换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