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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供应链融资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为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增加经营发展资金储备,拟向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保理公
司)申请云单额度,以丰富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支付方式。
    太阳能科技公司拟与保理公司签订《中节能保理云单系统金融服务协议》(以下
统称中节能云单协议),接受由保理公司建设并运营的中节能云单保理系统(以下简
称云单系统)提供的服务,在云单系统上向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供应商
开具基于双方合同项下的应付账款的电子信用凭证(以下简称云单凭证),用于支付
相应款项。本次太阳能科技公司拟申请云单额度 1 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期限
1 年,年化利率不超过 3.5%。
    依据云单系统业务规则和指引,供应商在云单系统收到的云单凭证可以选择直接
向保理公司申请融资,融资成本一般由供应商承担;持有到期,待到期日自行收款;
或将未到期的云单凭证继续向上游供应商全额转让、拆分转让。云单凭证到期后,太
阳能科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开具的云单凭证向云单持有人履行付款义务。
    保理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85975U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大道 288 号 201-1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茜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
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2.58 亿元,出资比例为 86%;中节能(天
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0.42 亿元,出资比例为 14%。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合计持有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保理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211,086,392.79 元,
净资产 364,155,790.72 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22,058.12 元,净利润
28,036,687.08 元 。 截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 保 理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为
1,150,764,806.79 元,净资产 365,386,831.93 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理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查询,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利率将在参考同期融资市场利率的基础上,与保理公司协商确
定,相关融资成本不超过 3.5%(年化)。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太阳能科技公司向保理公司申请云单额度。
    2.供应链金融服务(云单额度)金额:1 亿元人民币
    3.协议期限:1 年
    4.融资费率:不超过 3.5%(年化)
    5.担保方式:信用方式
    具体融资方案以太阳能科技公司、保理公司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降低集中对外支付压
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申请部分或全部云单凭证融资,实现应收账款提前回收,加快资金周转,有利于日常
经营的持续稳定,有利于双方合作稳定。


    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于融资成本方面,经与保理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保理公司给予保理融资的利率
不超 3.5%,目前太阳能科技公司合作的建设银行 E 信通供应链融资利率不超过 3.5%,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公允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保理
公司形成较大的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年初至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保理公司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授权事项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保理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降低
公司集中对外支付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利于日常经营的持续稳
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
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降低
集中对外支付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利于日常经营的持续稳定。
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下属子公
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子公司与保理公司开展本次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事项系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规范,保荐机构对实施该
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节
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五)中节能保理云单系统金融服务协议;
   (六)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