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平潭发展 股票代码 0005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佳熠 李茜 电话 0591-87871990-102 0591-87871990-103 传真 0591-87383288 0591-87383288 电子信箱 yangjiayi@000592.com lixi@000592.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864,754,093.28 857,860,505.32 0.80% 727,285,12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412,208.96 43,478,579.76 61.95% 12,009,61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3,676,167.01 40,235,956.08 33.40% 5,844,312.2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81,205.34 -70,240,402.36 87.36% 78,804,942.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31 0.0513 61.99% 0.0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31 0.0513 61.99% 0.01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9% 4.16% 2.23% 1.18%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2,145,355,837.97 1,826,902,776.48 17.43% 1,825,241,22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37,123,591.00 1,066,580,915.04 6.61% 1,023,003,438.0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888 55,987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 境内非国有 35.88% 304,061,203 质押 200,0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翟烨 境内自然人 2.20% 18,630,533 翟炜 境内自然人 1.57% 13,299,500 李晓苏 境内自然人 0.94% 8,000,000 吴锦文 境内自然人 0.77% 6,503,141 周林 境内自然人 0.57% 4,816,833 周英 境内自然人 0.50% 4,231,552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 境内非国有 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 0.49% 4,189,746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龙腾一号证券 境内非国有 0.47% 4,021,344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法人 划 张高山 境内自然人 0.47% 3,9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不适用 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翟烨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192,000 股,公司股东翟炜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298,000 股,公司股东吴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6,503,141 股,公司股东周林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有) 4,408,000 股,公司股东周英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231,552 股,公司股东张高山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980,000 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管理层延续上年董事会制定的“稳步提升主营业务、积极开拓平潭项目”的基本经营方针,在宏观经济形 势复杂、行业内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继续改进和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通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积极争取各 项财政和税收补贴等多方面的努力提高效益。平潭方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明晰,在原有平潭项目逐个落地的基础上,公司与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又签订了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助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目标。 2014年,公司上下目标一致、共同努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4,754,093.28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412,208.96元,同比增长61.9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 融工具列报准则”),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的影响如下: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 行会计处理,执行本准则对本期影响内容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566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1,566 万元。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之前,对于辞退福利,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 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 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后,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本准则对本期影响内容如下: 年初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1,497,270.21 元,年初长期应付款减少 1,497,270.21 元。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 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 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 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⑤《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 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⑥《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 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2、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1、本期本公司新增投资设立中福海峡(平潭)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并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取得平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本期新增合并中福海峡(平潭)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2、本期本公司新增投资设立中福康辉(平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并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取得平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本期新增合并中福康辉(平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平山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