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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8-120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5 位,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中福海峡(福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投资发展”)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中福投资发展的业务开
拓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其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中福
投资发展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向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
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拟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福建华闽进出
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拟向公司无偿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
短期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由于公司与华闽同属于实际控制人刘平山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
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刘平山、
王志明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18-121】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