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
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实际控
制人刘平山先生的通知,刘好女士与孙仕琪先生于2019年3月13日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刘好女士将其持有的香港山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山田”)51%的股权转让给孙仕琪先生。孙仕琪先生与王志明先生于2019年3月
14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书》,孙仕琪先生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享有的香
港山田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王志明先生行使。(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5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19-015】号公告。)
现将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田实业通知,获悉刘好女士已将其持有山田实业的控股股
东香港山田的51%股份转让给孙仕琪先生,并已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成
相应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山田实业及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表决权
委托
孙仕琪 王志明
51.00% 49.00%
中核资源集团
香港山田 有限公司
60.00% 40.00%
山田实业 其他股东
27.22% 72.78%
平潭发展
前述变更完成后,孙仕琪先生拥有香港山田51%的股权,王志明先生拥有香
港山田的股份数不变仍为49%。由于孙仕琪先生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享有
的香港山田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王志明先生行使,王志明先生拥有对香港山田
100%股份表决权,实际控制香港山田;而香港山田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田
实业60%股份,为山田实业控股股东;山田实业持有上市公司27.22%股份,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上述股权控制关系,王志明先生单一控制上市公司27.22%
的表决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