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平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正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志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045,407,007.69 4,251,015,659.78 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41,646,010.58 3,210,631,217.75 0.97%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0,633,681.64 53.60% 747,906,240.99 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628,467.88 50.02% 31,014,792.83 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384,747.98 239.23% 19,474,428.77 4,877.73%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6,230,848.38 -159.20% -190,568,879.41 -154.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8 49.49% 0.0161 2.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8 49.49% 0.0161 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9% 0.30% 0.96% 0.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33,66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2,837,787.61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606,814.4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372,983.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38,783.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39,931.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16,300.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1,596.66 合计 11,540,364.0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7,14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0% 452,012,506 0 质押 277,537,7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 26,196,676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3% 17,885,358 0 林超 境内自然人 0.57% 11,048,701 0 廖晔 境内自然人 0.45% 8,753,500 0 曹树彬 境内自然人 0.41% 8,000,000 0 李翠平 境内自然人 0.32% 6,086,400 0 王晓云 境内自然人 0.28% 5,408,202 0 张琨 境内自然人 0.28% 5,347,400 0 梅海英 境内自然人 0.26% 5,024,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52,012,506 人民币普通股 452,012,50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196,676 人民币普通股 26,196,67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885,358 人民币普通股 17,885,358 林超 11,048,701 人民币普通股 11,048,701 廖晔 8,753,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53,500 曹树彬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李翠平 6,086,400 人民币普通股 6,086,400 王晓云 5,408,202 人民币普通股 5,408,202 张琨 5,3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5,347,400 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梅海英 5,0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24,000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林超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048,701 股; 公司股东廖晔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634,000 股;公司股东曹树彬通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 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公司股东李翠平通过客户信用交易 券业务情况说明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086,400 股;公司股东王晓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如有) 有公司股份 5,408,202 股;公司股东张琨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00,000 股;公司股东梅海英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024,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主要是报告期收回股权款、建材城和置业预收房款、 货币资金 572,977,249.18 365,081,089.20 56.95% 收回理财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639,931.51 294,282,294.52 -30.12% 主要是报告期理财投资减少。 主要是报告期江苏达成生物科技公司和木业板块的 应收账款 178,800,131.37 120,275,277.31 48.66% 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 151,653,339.27 43,832,010.33 245.99% 本报告期销售采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增加。 预付款项 246,828,207.30 56,007,002.47 340.71% 本报告期采购采用预付款方式增加。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应收原木和 其他应收款 388,493,597.34 254,656,160.48 52.56% 纸浆货款。 主要是报告期江苏达成生物科技公司和新材料公司 在建工程 9,462,604.17 3,340,804.49 183.24% 的在建工程增加。 主要是本部报告期确认了内部利息收入对应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66,841.65 2,639,861.40 243.46% 得税。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683,230.60 28,359,949.55 121.03% 主要是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款增加。 短期借款 1,000,000.00 7,010,000.00 -85.73% 本报告期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主要是本报告期本部采购采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 应付票据 625,100,978.00 86,706,307.79 620.94% 式增加。 应付账款 60,776,578.17 146,212,668.38 -58.43% 主要是报告期建材城的应付账款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6,136,047.62 9,749,936.08 -37.07%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放上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 报表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同比主要是公司本部、建材城和平潭置业的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38,463,271.39 22,945,215.37 67.63% 增加。 同比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合并江苏达成,对应增加研发 研发费用 4,303,971.20 636,576.47 576.11% 费用 376万元。 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同时利息收入同比增 财务费用 -4,497,144.72 10,207,964.74 -144.06% 加。 其他收益 12,302,288.28 17,609,640.87 -30.14% 同比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和增值税退税减少。 主要是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 投资收益 6,404,796.52 37,573,763.18 -82.95% 及本期同比上期理财收益减少。 同比主要是报告期内北京康华收回其他应收款项相 信用减值损失 -3,531,846.70 -7,649,226.21 -53.83% 应冲回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 2,385,624.59 4,711,064.30 -49.36% 同比主要是本部的政府补贴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 3,263,728.88 665,729.86 390.25% 同比主要是福人木业、建材城和平潭置业的营业外支 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出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 -190,568,879.41 349,502,722.08 -154.53% 主要是报告期支付采购原木款和纸浆款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257,672,758.81 92,462,179.91 178.68% 主要是报告期收回股权款和理财投资款。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同比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6.61亿 -8,174,293.74 -531,699,614.42 98.46% 现金流量净额 元,同时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1.79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市政水务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三松再生水厂工程为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BOT项目。为优化资源配 置,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已于2018年12月与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水务公司”)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将所持中福海峡(平潭)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参考评估价格,以6,29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中闽水务公 司。截止本报告期,双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及移交手续,股权转让款根据协议逐步回收中。 2、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位于平潭二线关口的咽喉位置,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2G006 号宗地的土地用 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目前一期工程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店面已完成了主体结构及 装修、主体外立面幕墙装饰、钢结构、消防、水电安装、智能化、电梯安装等工程;暖通、夜景、公共部分装修工程已大部 分施工完成,高压外电及变配电工程已施工完成并通电,外配套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及部分绿化工程已施工完成。公司在 引入恒大地产方面的优质品牌和专业团队后,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合作加快项目开发。 3、严复纪念医院项目 2014年5月18日,公司与福州市卫生局及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中振”)签署三方投资意向书,拟由公 司与台湾中振共同出资设立“福建严复纪念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作为双方拟在福州市引进台湾知名医疗专 家管理团队创办的闽台合作模式的现代化三甲综合医院----“福建严复纪念医院”的管理机构。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正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推动相关建设经营管理事宜。 4、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子公司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新建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项 目,以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稳定、环保等级高、差异化的需求。2018年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9,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该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公司登记、项目备案、签署 土地合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图审查、环评等工作,已取得了土地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完成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 备案工作,设备安装已完成并投产。 5、转让西塘项目公司股权的事项 为调整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签署《西塘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所持西塘项目相关公司股权转让给希努尔,并促成 希努尔完成西塘项目相关公司全部股权收购。2018年4月23日及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及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康华与希努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西塘项目子公 司股权,参考评估价格结合市场价格转让给希努尔,并授权经营管理班子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等事项(详见 2018年4月25日、5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8-038】、【2018-054】号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福康华已与希努尔及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付款 7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备忘录》,就转让西塘项目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约定(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0-017】号公告)。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回股权转让款。 6、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于2017年10月20日将所持本公司的21,420.89万股股 份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因山田实业的非控 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其中部分股份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2019年山田实业被动减 持5,453.56万股,2020年3月19日至10月14日被动减持5,795.3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2月26日、3月24日、5月 28日、6月30日、9月9日、10月14日、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001】、 2020-003】、 【2020-006】、【2020-026】、【2020-034】、【2020-055】、【2020-059】、【2020-060】号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 承诺 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 情况 限 股改承诺 承诺保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平潭发展在资产、人员、 关于保持 2019 长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保证 王志明、 上市公司 年 03 期 正在 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 孙仕琪 独立性的 月 18 有 履行 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 承诺 日 效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一、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上市 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关于与上 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9 长 收购报告书 王志明、 市公司避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年 03 期 正在 或权益变动 孙仕琪 免同业竞 将不投资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 月 18 有 履行 报告书中所 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三、承 日 效 作承诺 诺人将不利用控制的山田实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身 份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 活动。 一、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 关于规范 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2019 长 王志明、 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 年 03 期 正在 孙仕琪 司关联交 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 月 18 有 履行 易的承诺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人及承 日 效 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 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二、对 于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 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 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 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 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 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 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 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三、承诺人及承诺人实 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 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 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四、承诺人及承诺 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 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 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负责承担,并由承诺人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 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承 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 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谋 2019 求上市公 承诺自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期限内,不谋求上市公司 年 03 三 正在 孙仕琪 司实际控 的控制权。 月 18 年 履行 制人地位 日 的承诺 关于不减 2019 持香港山 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香 年 03 一 履行 孙仕琪 田股份的 港山田股份。 月 18 年 完毕 承诺 日 关于不转 孙仕琪与王志明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及表决权委托 2019 让委托、不 书之《补充协议》,孙仕琪将该等香港山田股份表决权 年 04 三 正在 王志明 解除委托 委托予王志明,委托期限为三年,该等股份表决权委 月 17 年 履行 协议的承 托为不可撤销的委托,王志明承诺其在享有孙仕琪先 日 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 生持有香港山田 51%股份表决权期间,不对外转让该 等股份表决权,也不单方面主张解除《表决权委托书》 及《补充协议》。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 诺 达成生物原实际控制人贾敏承诺:达成生物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达成生物)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9 其他对公司 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350 万 盈利预测 年 08 三 正在 中小股东所 贾敏 元、1,750 万元和 2,150 万元。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对实 补偿承诺 月 29 年 履行 作承诺 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贾敏应以现 日 金方式补偿。在达成生物每个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后的 30 日内,贾敏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当期应补偿金 额支付相应款项给公司。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483,412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4.56元,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35,608,483.41元,募集 资 金 净 额 1,964,391,511.15 元 。 以 上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2015 年 12 月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瑞 华 验 字 [2015]4003002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使用 10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 1 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 13.74 11.00 2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4.45 4.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 5.00 合计 23.19 20.00 2、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5,857.1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含利息)为60,324.46万元。 (2)2020年前三季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1-9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235.5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 项目172,092.7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含利息)为34,536.74万元。 (3)2020年前三季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及2020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建设项目的 募集资金13,000万元及利息,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剩余的募集资金36,411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六、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中国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 52,804.7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日常经 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均按协议进度正常履行中,该项业务的收入核算采用净额法,体现在其他 业务收入中。 公司报告期内签署的合同,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的情形,不存 在单笔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 20,500 18,500 0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15,870 2,000 0 合计 36,370 20,5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1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 接待 接待对象 接待 接待时间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地点 方式 类型 对象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项目进展情况,未提供 询问公司项目进展情况,未提供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6 日 沟通 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6 日 沟通 材料。 材料。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6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业绩预告相关情况及公 询问公司业绩预告相关情况及公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14 日 沟通 司经营状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司经营状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21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7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22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8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4 日 沟通 材料。 材料。 2020 年 08 电话 询问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 询问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6 日 沟通 未提供书面材料。 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8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6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8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28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8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28 日 沟通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20 年 09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3 日 沟通 材料。 材料。 2020 年 09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3 日 沟通 材料。 材料。 2020 年 09 电话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控股股东股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控股股东股 公司 个人 个人 月 07 日 沟通 份质押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份质押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1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展情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展情 2020 年 09 电话 公司 个人 个人 况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未 况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未 月 18 日 沟通 提供书面材料。 提供书面材料。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平山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