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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7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搬迁补偿概述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等的需要,为促进南通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企
业提质增效,新开街道办事处组织对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成生物”)
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新兴路 2 号的土地及建筑物等进行搬迁,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
设有限公司为片区房屋搬迁的实施主体。为此,各方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南
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本次搬迁总价款合计 7,931.53 万
元。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拆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新开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搬迁补偿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开街道办事处
       乙方: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搬迁实施人: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各方在平等自愿并遵循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就搬迁事宜签订如下合
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列入搬迁范围的不动产现状
       土地面积为 34,442.26 平方米,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新兴路 2 号,土地性质为
国有土地,本部分土地使用权现状为未抵押。乙方在上述土地上有各项建筑物,
其中已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7,505.35 平方米,不动产权属证号
为南开房产证字第 1304497、南开房产证字第 1304498、南开房产证字第 1304499,
本部分房屋现状为未抵押。列入搬迁范围内的其他构筑物,地上、地下不可移动
设施(如有)。
       (二)搬迁的协商依据
       1、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
司)对本合同第一条乙方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等财产进行价值评估。
       2、乙方对评估依据、评估时点等充分了解后,同意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
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出具的中证(2021)房估 D-002 号的评估报告,并对
评估范围、内容、程序、结果无异议。
       (三)搬迁/奖励费
       1、各方确定基于城市规划、国家建设等的需要,乙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
所述财产交付搬迁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土地或房屋,乙方自行解决生产经营
场所。
       2、基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各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财产
的搬迁对价总额计人民币 79,315,289.07 元。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搬迁实施人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337,200 元(其中已付部分大于等于搬迁对价的 20%的,则搬迁对价的 20%为
定金;不足 20%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定金);
       2、不动产权属证明注销后 30 日内,搬迁实施人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337,200
元;
       3、在乙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财产(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不可搬迁
设备设施装修等)后,搬迁实施人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38,640,889.07 元。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达成生物已启动成立新厂筹备工作组,结合项目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
抓紧进行新厂选址、投资建设规划及执行等工作,确保在《搬迁补偿合同》中约
定的注销不动产权属证明日期前,完成新厂的选址事宜,并在新厂建设投产完成
前的过渡期内,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采取返租原厂房等措施,妥善
安排搬迁工作,保障达成生物的正常生产经营。
    因目前新厂选址、规划、投建及搬迁等成本尚无法具体预计,不能准确预计
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
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搬迁补偿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