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19-04-3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姓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钟彦 12 1 11 0 0 否
曾勇华 12 0 12 0 0 否
杨波 12 1 11 0 0 否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钟彦 1
曾勇华 1
杨波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26 日,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亚美能源计提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2017
年度利润分配、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
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8 日,我们对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15 日,我们对公司出售亚美能源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9 日,我们对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2 日,我们对补选和增选公司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7 日,我们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职务。2018 年,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市场
形势,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分析。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审计委员会审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多次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
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多次发表审阅意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监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8 年,公司控制权发生了变更,我们加强了与控股股东的沟通联系,积
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彦、曾勇华、杨波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