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5-2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9-03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的经营
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甲
方”)自愿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无息借款(公司可在借款期限内随借
随还),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顶信瑞通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关联董事丁立国、田立新、吴玉杰、阚永海 4 人回避了表决,
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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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5 号楼二层 206(园区);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顶信瑞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35,522,256.01 1,045,434,213.29
负债总额 2,548.37 9,999,999.99
所有者权益 1,035,519,707.64 1,035,434,213.30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994,227.73 -85,494.34
净利润 -3,994,227.73 -85,494.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顶信瑞通持有公司股份 107,58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
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系控股股东顶信瑞通自愿无偿支持公司发展的结果,无任何额外费
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
借款金额和方式: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甲方将根据乙方用款需求向乙
方提供借款,乙方可根据用款需求在前述借款额度和期限内随借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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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运营及业务发展所需。
借款利率:无息(0%)。
担保措施:乙方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或签章且经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业务发展,系控股股东顶信瑞通向公司提供的
无偿借款,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
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控股股东顶信瑞通
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顶信瑞通向公
司提供无偿借款,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得
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
易事项。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顶信瑞通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向公司提供了 1.15 亿元的无息借款;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全部归还了该笔借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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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无息借款以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顶信瑞通累计已发生的
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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