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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通燃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0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4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公司持股 100%

的全资子公司。

    2、上饶燃气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饶

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拟为上饶燃气前

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

议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

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

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

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

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73,851,620.62            431,040,506.36

                                      202,927,575.98            287,089,001.45
负债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170,924,044.64            143,951,504.91
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18,109,148.27              45,810,094.96

利润总额                               14,572,339.70              -3,549,281.51

                                        8,647,833.97              -3,549,281.51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所需资金,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本次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上饶燃气董事会签署与担保
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上饶分行正式签

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上饶燃气 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

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了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本次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董事会所议两个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41,105.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6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