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0-11-1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
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丁立国、田立新、吕涛、郑平、秦亮、周顺等 6 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杨波、黎军、刘志强等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
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同意丁立国、田立新、吕涛、郑平、秦亮、周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4、同意杨波、黎军、刘志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钟彦、曾勇华、杨波
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