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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通燃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0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公司持股 100%

的全资子公司。

       2、上饶燃气将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上饶分行”)申请贷款 2,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上饶燃气将以上饶市广信区的全

部燃气收费权作为质押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为上饶燃气前述贷款申请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授权公司管理层、上饶燃气董事会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4、因新增该笔担保将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

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

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

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

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73,851,620.62             428,702,031.04
负债总额                              202,927,575.98             267,651,286.8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170,924,044.64             161,050,744.1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18,109,148.27             181,610,086.98
利润总额                                14,572,339.70             17,055,780.08
净利润                                   8,647,833.97             13,549,957.7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将上饶市广信区的全部燃

气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并为上饶燃气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上饶燃气董事会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
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上饶分行正式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上饶燃气 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

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了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将上饶市广信区的全部

燃气收费权作为质押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并为上饶燃气本次贷款申请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46,415.4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27%。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和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75,435.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7.97%、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46%,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