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置换银行借款 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置换银行借款的情况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是四川大通燃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为优化借款结构,降 低融资成本,更好满足资金需求,拟以长期借款置换短期借款,将向九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975 万元、借款期限 36 个月,用于置换前 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 年期借款人民币 5,975 万元及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 年期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共计 8,975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了上述置换事项。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置换银行借款 的议案》。 二、担保进展的情况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上饶燃气将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975 万元,借 款期限 36 个月;上饶燃气将以其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燃气收费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 押担保;公司将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 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4,945.40 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7)、《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2、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本次借款系上饶燃气以长期借款置换短期借款,置换前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10,800 万元,置换完成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975 万元,同时有 1,825 万元担保额度可纳入循环使用。相关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置换前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置换后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置换后可纳 借款 借款 提供担 借款 借款 提供担 入循环使用 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 金额 期限 保额度 金额 期限 保额度 的担保额度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5,975 12 个月 7,800 九江银行股 公司上饶分行 份有限公司 8,975 36 个月 8,975 1,825 中国光大银行 上饶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2 个月 3,000 上饶分行 合计 8,975 - 10,800 合计 8,975 - 8,975 1,825 注:“提供担保额度”中金额系担保合同中最高本金金额。 (2)本次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尚可用的预计 2021 年度 本次担保 本次归还短期借款 本次提供 本次担保后的 被担 担保额度 预计担保 前的担保 后的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保方 (原剩余额度 额度 余额 (26,800-10,800) (+8,975) (16,000+8,975) 1,000+1,825) 上饶市 大通燃 气工程 27,800 26,800 16,000 8,975 24,975 2,825 有限公 司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 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食品经营;家俱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 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 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 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5,723,319.24 426,586,611.97 负债总额 285,965,514.69 265,534,124.2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159,757,804.55 161,052,487.77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1,860,666.77 61,033,771.63 利润总额 17,491,716.10 1,686,352.08 净利润 12,231,450.92 1,293,570.1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担保 1、担保事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 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实际发生 的债权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8,975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 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公司拥有上饶燃气的控制权,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 担保,但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 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9,645.4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38,970.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9%。 2021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 74,945.40 万元。本次对上饶燃气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7,82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