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1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2-01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
信”)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恪尽职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所
已为公司连续服务 24 年。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四
川华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
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
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
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
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用据实
报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
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6 月,1996 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1998 年 1 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1 月
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6 年取得证券、
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7)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
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会员资格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险,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4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会计师人数:12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
人。
4、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 2021 年度收入总额 1.9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4 亿元(含证
券业务收入 1.33 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42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5、执业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
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
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霖蓉,注册会计师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自 2012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
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 2019 年 6 月 28 日,自 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1998 年 5 月加入本所并
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
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协商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收费较 2021 年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资质、业务
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