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龙
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前,我们认
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89,915,882.51 元,较 2021 年度
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加 9,915,882.51
元,增幅 12.39%;其中,已发生未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9,915,882.51 元系公司
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相关
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22 年度预
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5,5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我们已对相关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逐一进行了事前审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已对以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波、黎军、刘志强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