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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提名胡子谨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子谨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胡子

谨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胡子谨

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满足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胡子谨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家利、朱虹、韩晓萍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