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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
股”)通知,泰达控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0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过天津泰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申请预
审意见的函》,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了泰达控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
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可交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了上述可交换公司
债券发行并上市申请预审核。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以泰达控股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采用一次性发行方式,并将严格按照报送
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泰达控股持有我公司股份 46,208,231 股,占我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3.10%。关于泰达控股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将督促泰达控
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