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
对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1、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的劳务,属于必要、持续的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
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至今已为公司服务6年,
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
支持力量,并且该专业团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阅历,审计团队
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郭家利、朱虹、胡子谨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