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 4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收购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45% 股份事项,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对环保业务 的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嘉诚环保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5%,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0年7月28日